掩护配合是队员利用身体合理的挡住同伴对手的移动路线,或是主动利用同伴挡住自己对手的移动路线,从而摆脱防守队员,获得进攻机会的一种战术配合方法。虽然NBA官方裁判报告就总决赛G3最后时刻大卫李的掩护犯规漏判做出了说明,但是似乎仍然没有回答球迷们对“非法掩护”如何界定的疑问。考虑到大家在参与和观看比赛中常常会碰到这个问题,接下来我将基于FIBA和NBA两个规则体系,对合法掩护和非法掩护的判别给大家做一个说明。
首先我们来明确“掩护”的定义。所谓掩护,在FIBA规则的定义中,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不持球的对方队员到达比赛场地上他期望到达的位置”。在NBA,定义则加上了附加的前提:“掩护是一名球员在不导致不当身体接触的情况下,延阻或者阻止一名对手到达他想到达的位置的合法动作。”
但是总体而言,FIBA只是隐含了前提条件,两者是没有本质区别的。
那么什么是合法的掩护呢?在FIBA,合法掩护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是: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在发生接触时必须在他的圆柱体内保持静止,双脚着地。
所谓圆柱体原则,其定义是一名站立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在一个假想的圆柱体空间内。包括该队员上方的空间,圆柱体的前部由手的双掌限定,后部由臀部限定,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限定。双手和双臂可以伸展到躯干的前面但不超出双脚的位置,双臂在肘部处弯曲,以便两前臂和双手举起。他双脚间的距离依据他的身高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设立掩护的队员超出他的圆柱体伸展双腿、膝盖或双手发生接触,或将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防守队员身上,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这是犯规。
NBA规则对于不当身体接触的界定也是类似的。球员不得拉拽、推、撞一名对方球员或者用伸展手、手臂、腿、或者弯曲膝部或者弯腰到不自然的程度以妨碍对方球员前进。这些身体接触如果导致对手改变前进路线,就构成个人犯规。
在文章开头提及的大卫李的案例中,他在掩护时用手抓住了香波特的腿,限制了他的追防,因此导致了犯规。
关于这个点,在裁判圈有一个段子,据说最初的篮球比赛没有专门场地,因此会在舞厅举行。进攻方球员往往会利用舞厅内的柱子来绕圈摆脱防守。那么这个柱子就被理解成了现代篮球中的掩护球员。柱子是不会伸出腿或手来阻碍球员通过的,所以现代篮球的规则精神自然就不允许在掩护时的柱子出现各种不当的身体接触了。
当然,我个人觉得这个段子是瞎编的……
那么继续说下去,我们来看球迷们争议的“移动掩护”犯规。
在FIBA,明确规定了掩护发生的时候,设立掩护的球员不能移动。否则就是一次非法的掩护。因此所谓“移动掩护”犯规的确是存在的。
NBA规则同样不允许侧向或者面向被掩护的对方队员移动。但是,NBA规则,设置掩护的队员可以朝着被掩护的对方队员前进路径的相同方向移动。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的说,NBA允许建立了合法掩护位置后平行于防守球员移动。
有人可能纠结于两个规则的差别之大,NBA是不是允许移动掩护呢?事实上NBA和FIBA在这点上也没有本质的差异。
FIBA的确要求宣判移动掩护的球员犯规,但是,要注意掩护的定义本身就要求防守球员去主动的“试图延误或阻止”。如果试图设立掩护的球员向追防球员前进方向的侧后方退让,但仍然被追防球员主动接触,由于他已经没有延误或阻止的意图,自然也就不适用非法掩护的判定。而NBA只允许平行于防守球员移动,但平行移动是无法主动发生接触的!
因而两者的差别其实只在于细节上,整体的规则精神是一致的,也就是掩护球员建立掩护后,主动的移动制造接触以妨碍追防球员通过,这是犯规。
这里顺便说一下传说中的“老鹰抓小鸡”,FIBA规定。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他的位置,除非涉及到其他的因素,该队员应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最后一点是关于设立掩护的地点。很多人认为在接触发生时双脚着地就是合法的掩护,其实不然,是否犯规仍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定。我们先就FIBA规则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对手是静止的,并且掩护建立在他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设立掩护的队员可以靠近对方队员来确立掩护。但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设立掩护(例如背后),那就要小心了,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被掩护的队员向掩护方向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否则,如果发生接触,这是掩护犯规。
另一种情况,对手是在移动中,这时候裁判必须考虑称之为“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也即设立掩护的球员不能迅速的在对方快速移动球员行进的路径中占据一个过于接近的位置,致使对方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否则如果发生接触,他应对此接触负责。这里“接近”的定义和对方队员的速度成正比,不能小于他正常的一步距离。
NBA规则在设立掩护的地点规定上和FIBA几乎完全一致。在对手保持静止并且没有察觉到掩护队员位置时,设立掩护者应留出一步距离。针对一名移动中的球员设置掩护时,应允许对手有反应时间停下或者改变方向。设置掩护的球员与正在移动的对手之间的距离应根据双方球员移动的速度而定,通常是正常的一到二步,或者是他对手的步幅。
另外提一句,在掩护判定一节,NBA还规定了两名球员在同一方向沿同一路径移动时的情况,此时位于后方的球员要为双方的身体接触负责。在前面的球员可以停下来或者减速,但是他不可以向后或者从侧面向他的对手移动。而在FIBA,这一规则是隐含在针对非控制球队员防守的内容中的。